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第二章    预算管理

如题所述

文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在预算管理章节中明确,预算由国家预算拨款和单位自身收入构成,分为正常经费拨款与专项经费拨款。预算管理形式多样,根据单位收入情况分为全额预算、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三种。


全额预算单位如缺乏稳定收入,实行“全额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原则;差额预算单位通过核定收支,定额补助,盈余结余;自收自支单位则需自行平衡收支,盈亏自负。


预算编制需遵循国家方针,考虑事业计划、收支平衡、实事求是、勤俭办事业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资金。编制过程需核实数字,按定员定额或标准计算,并区分事业经费与专项经费区别编制。


收入预算包括业务收入、补文收入等,支出预算涵盖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全额预算单位预算收入用于弥补支出,差额预算单位需申请补助,自收自支单位则自求收支平衡。


专项经费如文物直拨经费,根据国家规定实行专项申报和拨款管理,地方直拨经费则由地方部门制定使用范围和预算编制。经费包干形式根据单位特点和资金来源确定,减收超支部分单位自担。


预算审批后,一般不得随意调整,特殊情况需经过审批。年度决算需真实准确,总结预算执行情况,并按要求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扩展资料

发文单位: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发文时间:1989-12-26生效日期:19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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