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的红绿灯规则详尽规定如下:
绿灯亮起时:车辆可以通行,但转弯的车辆需确保不会阻碍直行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黄灯闪烁时:如果车辆已越过停止线,可以继续前行,但务必谨慎驾驶。
红灯亮时:所有车辆禁止左转和直行,除非是右转车辆,在不阻碍其他被放行车辆和行人的前提下可以通行。
在没有设置专门的非机动车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都须遵循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信号灯指示如下:
绿色箭头灯亮时:本车道车辆可按箭头指示方向行驶。
红色叉形灯或箭头灯亮时:本车道车辆需停止前行。
第四十一条规定,方向指示灯箭头指向左、上、右分别代表左转、直行和右转。第四十二条指出,持续闪烁的黄灯为闪光警告信号,提醒车辆和行人注意观察并确保安全后通过。
第四十三条规定,铁路交叉道口的红灯交替闪烁或一个红灯亮起时,表示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红灯熄灭则表示通行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转弯的机动车需让直行车辆先行;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辆则需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以上内容详尽阐述了十字路口红绿灯的严格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