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医保卡并在药店盗刷卡内个人医保账户资金怎样定罪?

如题所述

拾得他人遗失医保卡,并在药店盗刷卡内个人医保账户资金的行为应定性为盗窃罪或诈骗罪。
冒用他人医保账户资金的行为定性,应区分医保账户资金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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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医保卡并在药店盗刷卡内个人医保账户资金怎样定罪?
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张慧律师解答:
拾得他人遗失医保卡,并在药店盗刷卡内个人医保账户资金的行为应定性为盗窃罪。
冒用他人医保账户资金的行为定性,应区分医保账户资金的性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
统筹账户资金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条件的费用由统筹账户支付,该账户资金并不属于参保人个人财产,如果冒用他人医保卡,伪造就医、住院等材料骗取医保资金报销的,可以按照诈骗罪论处。
个人账户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所规定项目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虽然使用有所限制,但在其法律性质上,《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规定“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因此,在药店用个人账户资金盗刷药品的行为侵犯了个人财产的所有权。
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张慧律师解析: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张慧律师简介
多家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善于从解决实质问题角度,有效帮助当事人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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