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路管理局的职工2011年辞职,今年是否能提取公积金

需要哪些手续

可以提取的。
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 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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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07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咨询电话:
0951-6027601 6029783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咨询电话:
0951-6027601 6029712
住房公积金业务监督电话:
0951-6016121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供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户口迁出本市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
7、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意外灾难等突发事件(如车祸、火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职工下岗、失业满一年(以办理失业证日期为准)未再就业,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血亲患重大疾病,且医疗费用支出巨大,一年内医疗费用支出超过一万元以上的;
12、职工在职期间触犯刑律被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1个回答  2012-03-07
带好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提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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