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怀疑对方鉴定为轻伤是假的怎么办?到时候怎么去推翻他们的鉴定。我们又没有资格去看对方的检查结果?

对方的鉴定结果为轻伤,为什么他没有任何症状?他的鉴定是什么鼻筛窦骨折,怎么会没有任何症状呢?我一直再怀疑。

当事人是有权要求看对方的鉴定结果的,因为法律规定了伤情鉴定是要告知双方当事人的。也就是说,应当有两份伤情鉴定意见告知书,在每一份告知书上,当事人双方都要签字。如果怀疑对方鉴定造假,当事人是有权要求对方进行重新鉴定的,受伤人拒绝重新鉴定的,侵害人可以拒绝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双方对鉴定结果没有异议的,双方要在鉴定结果上签字。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伤者经司法鉴定,如果是轻微伤打人者将面临最高十五天行政拘留。造成轻伤的要负刑事责任,自首的可以酌情减轻刑罚。把对方打成骨折,要经过法医鉴定 ,如果属于轻伤涉嫌伤害罪,要判刑的。不构成犯罪的,依法要予以治安处罚,要拘留。但如果对方谅解或放弃起诉,可能不会判刑。如果达到轻伤二级,根据相关法律将会对打人者追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如果打人者是累犯,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应当从重处罚。无论是哪一种,均需要赔偿医药费等费用。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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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09
  怀疑鉴定结论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鉴定结论的得出,所使用的标准是全国统一的三部两院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如果鉴定结论有假,法医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检察院会以渎职罪逮捕;
  根据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法医鉴定书发给办案单位,鉴定结论发给与案件相关的受害人和嫌疑人,对结论有异议,可以咨询,完全不认同,或有新的证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但无充分理由,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受理。
第2个回答  2012-02-29
刑事案件鉴定结论是必须告知嫌疑人和被害人的,在被告知的时候申请重新鉴定。如果进入诉讼还没有告知,可以向检察院有关部门申诉。
民事的话就是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在法庭上申请,因为法庭有质证阶段,你可以提出异议,由法院指定的机构重新鉴定。
或者是你方自己做一次鉴定,然后在法庭上出示,法官会根据相关法律决定采纳哪份鉴定或是指定重新鉴定
第3个回答  2012-02-29
1.怀疑对方鉴定为轻伤是假的
申请重新鉴定。
2.怎么去推翻他们的鉴定
a.申请重新鉴定结论。
b.用证据证明对方鉴定是假的。
3.对方的检查结果是作为证据的,必须让你们明白(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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