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朝的耕战体系的 越详细越好

如题所述

秦朝的耕战体系是几十万大军败于魏国几万大军之后,当时秦王深受触动,决心变法。因此有历史上难得一次成功的商鞅变法,商鞅变法主要部分就是在魏国的体系上稍作改动的耕战体系,耕战体系,本质上来讲,是军国主义。当然,战国弱肉强食时代,军国主义只是常态,无所谓褒贬。
耕战体系讲究的非兵即农,不是当兵就是当农民,因为就这两个职业可以得到爵位和财富,这个就是与儒家靠科举考试升官发财最大不同之处。因此,这体系,让秦朝的农业生产和军队实力,一日千丈。军队越打越疯,无敌天下。因为军功奖励实在是吓人,杀敌一首就是巨大的实实在在的地位和财富的奖励,这点在整个中国历史上,是空前绝后的,当兵不仅仅上因为统治者的驱使,更是实实在在的个人利益的驱使,所以秦朝的军队,无敌天下,连汉朝忌惮了几百年的草原游牧民族匈奴,在秦朝军队面前也是渣。相比之下,为什么汉朝与秦朝表现差距就如此之大呢?里面区别就在于,一个杀敌有实实在在的利益,一个只是单纯的统治者强迫卖命。
可见,一个好的制度,才是强大之本。耕战体系并不是秦国首创,也不是唯一实行的。战国时代,都属于大同小异的耕战体系,秦国之所以如此成功,主要是因为实行的最彻底,秦王和商鞅一开始就坚决无比的确立了新法的权威。秦朝因为是与少数民族交界的地方,比较其他中原国家更加功利和现实,更考虑利益因素。所以更容易接受外来积极因素。
秦朝的失败,是因为秦始皇没有看清楚形式,在一统天下之后仍然进行更严厉的高压统治,不懂与民生息,大动土木,百姓生活更痛苦,却是一统天下之后,目空一切,小看了百姓的力量。而让刘邦吸取了这个教训。
耕战体系的缺陷同样是很大的,他本质上并没有复杂之处,简单的说,就是取消了世家贵族对于上层地位的垄断,给底层百姓一个靠种地或者参军升官发财的通道。说到底,这体系的作用,对于生产经济的发展起到的是负作用,他本质上,是通过这套制度支撑国家的“持续的武装掠夺”。与草原游牧民族的靠军功换取地位财富是一脉相承的,不同的是,耕战体系多了耕,保证了支持这样的“武装掠夺”比游牧民族更加的持久和可持续。也就是说,秦朝依靠这套体系变的强大,不是因为它使秦朝的经济实力变的很强大,而是使它的“武装掠夺”变的更加铁血坚定,越打越强,此消彼长,六国最终灭于这种不断的“武装掠夺”之下。
但就像刚才说的,对于经济的发展,耕战体系其实起的是负作用,它虽然鼓励农业的发展,本质上不过是支持军队的侵略。这样的发展,毫无疑问是畸形的。但可以在此基础上改良,比如奖励工商,奖励军工创新,奖励生产工具创新,最主要奖励爵位等。。
即耕战体系可以此为纲,那就太落下乘了。说到底,要想发展,士农工商,缺一不可。江东之地,是中国数一的富饶平原之地,而且如今几百万人口,农工商全面发展,何愁不冠绝天下!仅仅发展农业生产成得了什么大事?中国农业发展几千年,还不就是那么回事?工商业发展起来,那才是真正的发展。把江东发展成富足天下之地,也有实力一统天下,而不是靠几个所谓的谋士玩三国演义。另外也让其他地方的百姓明白,江东才是强大和富裕的代名词,那时候,人心皆思附楚,就算是一千个韩信和张良又如何?要论搞经济搞发展,穿越者甩他们几个时代。
商鞅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敌军的军官)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公士”、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 证据是敌人的人头(首级)。就是说在战后,把敌人的人头砍下来,带回军营。作用证据。
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甲士”首级,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释放。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隶,也可以转为平民。
杀敌人五个“甲士”可拥有五户人的仆人。
打一次胜仗,小官升一级。大官升三级。

商鞅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敌军的军官)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公士”、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 证据是敌人的人头(首级)。就是说在战后,把敌人的人头砍下来,带回军营。作用证据。
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甲士”首级,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释放。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隶,也可以转为平民。
杀敌人五个“甲士”可拥有五户人的仆人。
打一次胜仗,小官升一级。大官升三级。
秦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从低到高”:1公士,2上造,3簪袅,4不更,5大夫,6官大夫,7公大夫,8公乘,9五大夫,10左庶长,11右庶长,12左更,13中更,14右更,15少上造,16大上造,17驷车,18大庶长,19关内侯,20彻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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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19
个人认为秦人的耕战制更接近于后世的屯田屯兵制的全民化,即全民兵户。这种制度便于在长期大规模的战略决胜中就地就近解决给养和兵源轮换。西汉早期,在北方边境地区也以这种制度为主要的治政手段。与后世不同的是,秦兵户地位远远高于平民,几近奴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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