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车全险,不计免赔!撞人事故,我全责,保险公司如何理赔?流程是什么,保险公司已报案,但没人来勘察

如题所述

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流程如下:

    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理算复核。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赔付结案。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赔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

    保险必须有风险存在。建立保险制度的目的是对付特定危险事故的发生,无风险则无保险。为了应用大数原则,有可能受益的风险不在可保范围内,因此商业保险机构一般不承保此类风险。

    保险必须对危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所谓经济补偿是指这种补偿不是恢复已毁灭的原物,也不是赔偿实物,而是进行货币补偿。因此,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必须是在经济上能计算价值的。

    在人身保险中,人身本身是无法计算价值的,但人的劳动可以创造价值,人的死亡和伤残,会导致劳动力的丧失,从而使个人或者其家庭的收入减少而开支增加,所以人身保险是用经济补偿或给付的办法来弥补这种经济上增加的负担,并非保证人们恢复已失去的劳动力或生命。

    保险必须有互助共济关系。保险制度是采取将损失分散到众多单位分担的办法,减少遭灾单位的损失。通过保险,投保人共同交纳保险费,建立保险补偿基金,共同取得保障。

    保险的分担金必须合理。保险的补偿基金是由参加保险的人分担的,为使各人负担公平合理,就必须科学地计算分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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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人伤事故 需交警部门处理···保险公司可不到现场··你只需出具交警事故认定书就可以了···交警判定责任··保险根据责任赔偿···你需保留好 医院出具的相关资料··如病历本、发票等东西··具体你可以找你的业务员或打到你所承保公司的客服咨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3-03
撞人一般情况下不会私了,拿着事故认定书,赔偿凭证,医院的全部手续去保险公司就行,先赔交强再赔商业三者。
第3个回答  2012-03-04
先报案。问题不大的话找个交警开个证明,时候拿着那个人的住院医疗费用明细单,以及你的修车发票、身份证等复印件交给保险公司
第4个回答  2012-03-03
撞人赔人,车损赔车。先报案在申请,须出具医院和交警等方面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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