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1-25
如果,现在还在林权证规定的承包期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即林地不交回承包方,林木的所有权和林地承包经营权仍属于你,你应及时予以处理。
第2个回答 2011-11-25
不属于你了。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土地、山林承包户迁移到异地(大、中城市)的、并在异地取得生活生产资料的,原有土地、山林应有偿或无偿退还给你原住地发包方集体所有。
第3个回答 2011-11-25
应该不属于,但是,私不举官不究,正常应交回到当地村集体,或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