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母娘因感冒引发的肺炎,肺气肿住进当地的卫生院,卫生院医生给开的液体要输6天,就在住进医院的第一天下午输第3瓶液体快要输完的时候我们发现给我妈输液的液体瓶上写得竟然是隔壁病床病人的名字,我们就找到了我妈的主治医生和院长,他们承认了是护士疏忽把液体给输错了,但两个病人的症状都一样液体不会对我妈产生影响,就叫我们先医观察,过了再谈怎么解决。几天后我妈肺炎等症状得到好转出院了,但是脸上浮肿,眼圈脱皮,我们就又去找到医院医院却说这不是由于液体输错所导致的。
我想求教各位,我妈遇到的这种情况属于医疗事故吗?该怎么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