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给病人输错液体算不算医疗事故该怎么处理?

我丈母娘因感冒引发的肺炎,肺气肿住进当地的卫生院,卫生院医生给开的液体要输6天,就在住进医院的第一天下午输第3瓶液体快要输完的时候我们发现给我妈输液的液体瓶上写得竟然是隔壁病床病人的名字,我们就找到了我妈的主治医生和院长,他们承认了是护士疏忽把液体给输错了,但两个病人的症状都一样液体不会对我妈产生影响,就叫我们先医观察,过了再谈怎么解决。几天后我妈肺炎等症状得到好转出院了,但是脸上浮肿,眼圈脱皮,我们就又去找到医院医院却说这不是由于液体输错所导致的。
我想求教各位,我妈遇到的这种情况属于医疗事故吗?该怎么样解决?

医疗事故一定要收集证据,也就是说你现在一定要能证明当时是他们弄错了,记录下当时输液的各品种名称,在网上搜索一下,这些药物的不良反应中,包含病人所出现的症状吗?
这种输错点滴,肯定算医疗事故,举例来说,如果错给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注射了青霉素,严重点的十几分钟就会引起休克死亡,所以这肯定是医疗事故,收集证据,到他们医务科或者当地卫生局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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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28
如果认为是输液引起的症状首先要证明确实和药物有关系!如果没有出现严重后果就不是医疗事故,算医疗差错!一般和医院协商解决,
第2个回答  2012-02-27
这种事故应当是一起责任事故,是由于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引发的.但作为当事人应当收集当时的一切证据,包括药物名称,剂量等等,然后交医疗事故处理小组处理.
第3个回答  2012-02-29
院方有过错是肯定的,是否属于事故,还要看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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