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当月工资下月底发放是否合理,劳动法有无相关规定,是不是就是变相拖欠工资?

新进TW公司,问了发工资日,他们说是每月25日发放上月的工资,也就是说我第一个月没法拿到当月工资,一定要到下个月的25日才能拿到上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我一直在这个RP公司做下去,永远都少拿第一个月的工资,除非我辞职。。这样是否合理,劳动法有无相关规定。求解答。

很多公司都是这样发工资的,劳动法对这一块没有约定,除非公司连续欠发你几个月。如果辞职,你不但能得到最后的工资,还能按在本企业的年份获得一年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但你如果不知道而不要,老板也装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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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28
这跟公司的规章制度有关,只要不拖欠工资,劳动法并未明确要求当月发放,即使是下月发放,公司也不应拖欠,否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12-02-27
这个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一般不超过一个月都算是正常的。另外就看是你们在劳动合同中怎么约定的。如果双方约定工资发放时间则不算违法。所以说你的这个情况应该是合法的。
第3个回答  2012-02-27
1、这要根据实际情况了,如果纯绩效工资,因为需要统计,当月不可能发的(但25号发实在有点拖的嫌疑)。
2、最后一个月走,他必须要发两个月工资,这是必须的,不容置疑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7-13
原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其中提到了“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也就是第一个月工资拖到第二月发放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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