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拆迁户的补偿政策有哪些?

如题所述

武汉市武昌区柴林头城中村改造,在现实的情况看,主要的由村上层人定的,我们属于村中世居一类,过去前辈人务农,前辈人的土地,农具耕年都入了社,由于老人逝世,我们幼年不可能从事农业生产,成年后又在农村干过,但由于支工又出去工作了,但这个补偿费我们不知道就没有领取,这下可不得了,根据村里现在规定,就不能享受村民待遇,,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安置补偿就隔位大了,村民每户最多可补偿600平方,超过的面积每平方3000元补偿,外来户则不然,最多只能补偿200平方,超过的部份只能补每平方1400元,我想问的是国家对这个有没有一个政策,或者评判一下,这个合理吗?一旦被定为不是村民就成了外来户,说实在的,如果确实是外来户补偿的钱少了,还可以到原藉去住,我们补少了,我们上哪里去住?我们现在都是下岗失业的工人,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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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7
你好,一般城中村改造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原则上来说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所以,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第2个回答  2019-08-09
城中村改造中,单位、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费征收营业税吗?个人取得的补偿费缴纳个人所得税吗?政府、拆迁公司、房地产企业等用自建房或商品房进行安置补偿的如何计征营业税?
作为昆明市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城中村改造中涉及的众多税收政策出台。
个人补偿费免征所得税
城中村改造中,必然涉及拆迁补偿问题。拆迁户和企业较为关注的问题就是,取得的拆迁补偿费如何计税?记者从昆明市地税局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只要是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单位和个人因土地被征用而取得的不动产拆迁补偿费,均不征收营业税;个人取得的补偿费,属于补偿性质的收入,所以,不管是现金还是实物,都不计算在个人交纳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如市民王女士因城中村改造获得现金补偿8万元,扣除各种保险后,她当月收入为3000元。按我国现行税率计算,王女士当月需要交纳的税款为(80000+3000-2000)*40%-10375=22025元。如果补偿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王女士当月则只需要交纳税款(3000-2000)*10%-25=75元。
买安置房超过补偿部分仍要交契税
根据相关规定,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和被征用、占用的土地、房屋相同用途的,其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相当于补偿费部分,免征契税;超过补偿费的部分,仍征收契税。
据介绍,拆迁户申请新购房屋的契税减免税手续时,要向拆迁地的地税机关提供与实施拆迁的公司签订的拆迁补偿合同。税务机关按拆迁补偿合同载明的补偿金额确定契税减免金额。
企业搬迁收入部分减免
企业因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补偿收入,和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这两部分搬迁收入,如果根据搬迁规则,用于重置固定资产,即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及用于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费用,可以在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如果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搬迁收入没有用于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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