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9-27
三大诉讼程序对于这种情况的规定是一样的,法院不可以主动启动二审程序,如果发现判决错误,只能等上诉期内当事人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没有上诉的,在判决生效后法院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也就是再审。
《民诉意见》第163条规定:一审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不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21
《民诉意见》第163条规定:一审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不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三大诉讼法都一样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7-09-13
1、如当事人上诉,制作改判意见随报二审法院。
2、如当事人不上诉,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