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在做原始凭证时,工资单中直接按实发的工资: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贷:应交个人所得税. 凭证中没有记录记提的社保数额.请问哪位知道如何处理??还有就是,不清楚社保与医保究竟记入哪个会计科目??如何做会计分录,请高人指点呀!谢谢//还要补充一句,我们直接等医保与社保的相关单位的扣款单据拿到后,直接做的 借:管理费用——社保医保 货:银行存款 这样做会计上行的通吗?谢谢,请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