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恋人共有的房产,因分手一方主动放弃房产,如何办理手续?

两人去年(2010年)买了一套房子,男女各出了一部分资金交首付,后面的贷款是男方一人在担负月供,当时登记房产证是登记的两个人的名字,房产证现在还没有办下来,现在因为两人分手,女方愿意主动放弃房屋产权,想从房产证上去除自己的名字,请问应该如何办理?
关键点:房产证还没办下来 现在房子还在月供 两人未登记结婚
希望懂这方面的朋友给予指点,谢谢!

一,要求对方返还你当时的首付中出的资金。
二,首先到房产局查询办理房产证登记信息没有?如果房产信息还是空白,你们两人一起到银行要求重新签订房屋贷款合,变更成男方自己贷款就可以了,
三,如果房产局查询已经登记信息是你们两个人的名字,可以按下办理。
1.先到房管局拿张单子(同意补办房产证申请)
2.然后到贷款行写个申请,填好拿来的单子,签上男方的名字。
3.然后拿着银行盖好章的那张单子到房产局办理,出示身份证在申请表上签字按手印
然后过一周去拿新的房产证即可或信息已经变更成功。
四,当然,可能各地不同,办理的程序也有所区别,建议你可以打当地房产证局办证大厅电话或当面去咨询如果变更的事宜,不是什么复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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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05
看买的是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不过因为房产证还没下来,估计就是新的商品房吧!
如果是新商品房的话,可以找到开发公司,变更一下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再办的房产证上就是一个人的名字了。前提是开发公司最好找找熟人,要不一般情况下不给办变更。
第2个回答  2011-12-05
1、可以双方协议。然后协议去公证
2、去房产局去过户给对方,以赠与的名义。
3、具体还是去当地的房产局去问问吧
第3个回答  2011-12-05
应该很好办的,如果你觉得麻烦可以去咨询个律师,或者去房管局去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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