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S省B县人C市丁区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被当场捉拿。经过一系列诉讼程序后,张某被执行死刑。请问:张某

案例一。张某,S省B县人C市丁区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被当场捉拿。经过一系列诉讼程序后,张某被执行死刑。请问:张某抢劫,杀人一案经过了哪些讼诉环节和司法机关?案例二。李某某(女)46岁丧夫,丈夫给她留下四间房屋,家具等,有个独子张晓力正在上中学。张晓力大学毕业后分配到遥远的西藏工作,结婚后很少管老人了。李某某60时收养了一个13岁的女孩,作为养孙女,女孩改名为李晓芳,李晓芳照料老人的起居,非常体贴老人,李某某70岁时病逝。儿子张晓力赶回家中继承房屋家具,李晓芳称:我照顾婆婆10年了,我该继承这四间房屋。张晓力称:你是养孙女,是第2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两人争执不下,李晓芳起诉到了法院,要求继承养祖母遗产。请问:此案例该如何处理。

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提起刑事诉讼,法院进行审理,判决生效后,由法院执行死刑立即执行,监狱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大概这几个阶段
二、李某某收养李晓芳,办理了收养手续后,虽名为杨孙女,但视为养子女,享有第一顺位继承权,法院以此法律条文,李晓芳可以继承李某某财产,而张晓力虽为亲子女,但并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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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30
在我们的世界,抢劫不犯法,不抢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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