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房子那么贵,老爸老妈把一辈子积蓄都拿出来买了这套房子,还要还15年贷款,可我总是担心,到50年后,国家要征地的话,还会给我补偿吗?因为土地的使用期限是50年,房子的保质期也是50年,物权法虽然规定土地使用期限可以自动延长,可并没有说要延长几年。那时候岂不是国家说拆就拆了吗?根据保值期已经过期,那国家根本不用给予任何赔偿,这样下来,我房子不买的太亏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