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当年毕业的时候,跟这儿的人才签了五年的服务期协议。户口落在了北京郊区的人力社保局的集体户口上,刚开始单位没有管理档案的权利,档案集体放在人才中心,后来,档案由单位保管。现在的情况是这样,到现在为止,我在现单位服务两年半多,因为个人原因,需到市里工作,市里一家人才过几天会发出调档函。我想问的是,提档的时候户口必须同时跟着档案走吗?如果必须跟着走,就必须得交违约金吗?求明白人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