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户口的问题,很困惑,求明白人指点。

我的户口当年毕业的时候,跟这儿的人才签了五年的服务期协议。户口落在了北京郊区的人力社保局的集体户口上,刚开始单位没有管理档案的权利,档案集体放在人才中心,后来,档案由单位保管。现在的情况是这样,到现在为止,我在现单位服务两年半多,因为个人原因,需到市里工作,市里一家人才过几天会发出调档函。我想问的是,提档的时候户口必须同时跟着档案走吗?如果必须跟着走,就必须得交违约金吗?求明白人指点。

1、你提档案走的时候,人力社保局就会告诉限时转户口。
2、户口随着档案走,不一定交违约金,要看你们当初签订的5年协议中对违反协议的约定,协议怎么定的就怎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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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08
档案跟户口是两回事,只提档案就行。在不明白就上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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