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与养老保险有何冲突

如题所述

没有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五十二条  参保人员在治疗期间出现严重并发症或者因合并其它疾病不符合单病种结算管理规定的,可由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参保人员书面确认后,退出单病种结算管理。

市医保经办机构应加强对单病种结算管理退出情况的检查考核。实行单病种结算管理的医疗费用,按结算标准纳入总额预算管理范围。

第五十三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统称参保人员)可在本市所有具备诊治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自行选择就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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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27

抚恤金是原来国家规定的一项待遇。但这个最早是由企业支付的,虽然现在有的省转移到社会保险或者财政支付,但一直没有法律规定。因此,这个不是能保障永远会有的,即使有,也不会象养老金一样每年增长的。

五七工是养老保险中的一种,是由社会保险经办的业务。这个是国家规定正常支付的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如果可能,建议还是参加这个。

况且从最坏的角度上说,参加了养老保险后,在老人老了后,社会保险还要支付丧葬费和抚恤费等待遇。这些,也和她本人缴的钱差不了多少的了。

扩展资料:

我国抚恤金主要有两种:

一为伤残抚恤金,发放对象为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职工等;工人、职员因工负伤被确定为残废时,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

至死亡时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发给因工残废抚恤费,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

二为死亡抚恤金,发放对象是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的家属。公民依法获得政府发给的抚恤金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至受供养人失去受供养的条件为止。

此外,我国还规定有革命伤残军人抚恤费,革命军人牺牲、病故抚恤费,国家工作人员伤亡、病故抚恤金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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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没有任何冲突 养老保险是社保局把个人缴纳的费用返还,抚恤金是抚恤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1-18
抚恤金,是发给工伤死亡或者烈士直系供养亲属的,条件就是直系亲属中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或者子女不满18周岁的,没有生活来源,丧失劳动能力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也叫供养直系亲属,才有资格领取抚恤金。
一旦上述人员发生再婚,参加工作,有了经济来源,或者退休养老金,等等经济条件发生变化时,失去了供养条件,就应该取消抚恤金。
上述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养老金的,有了固定收入和生活来源,从次月起,停发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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