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你这是不是考题,似乎从网上搜到的结果是,这两者的共同点是“加强中央集权”,虽然我并不十分认同这一点……
好吧,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答案的重点不在于“中央集权”而是加强。分封改郡县是加强中央,这不比多言;而联邦加强中央集权是要看跟谁比:美国联邦的前身是殖民地邦联,“邦联”则意味着各殖民地(州)政治独立,大陆会议等邦联机构仅仅是各州之间的讨论机关——以此,由邦联至联邦,意味着美国由各殖民地联盟转变为一个国家,那么国家中央政府不论如何都比原先的联盟机构来的集权。
实际上,如果说郡县制和联邦制有什么共同之处的话,只能说这两者都是利用官僚体制掌管地方行政,不但使得政府层级结构明晰,而且舍弃了原先一地领主与夺与求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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