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因为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规定了年检车辆车身及其漆面不应有明显的锈蚀、破损现象。
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
6.4.1.1 车身外观应满足以下要求:
(a)保险杠、后视镜、下视镜等部件应完好;
(b)风窗玻璃应齐全,驾驶人视野部位应无裂纹、破损,所有风窗玻璃不应张贴镜面反光遮阳膜;
(c)车体应周正,车体外缘左右对称部位高度差应符合GB7258的相关规定;
(d)车身外部不应有明显的镜面反光现象,不应有任何可能触及行人、骑自行车人等交通参与者的部件、构件,不应有任何可能使人致伤的尖角、锐边等凸起物;
(e)车身(车厢)及其漆面不应有明显的锈蚀、破损现象;
(f)喷涂、粘贴的标识或车身广告不应影响安全驾驶。
扩展资料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中规定:
6.4.2.1 根据车辆类型和使用性质的不同,外观标识、标注和标牌应满足以下要求:
(a)所有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和专项作业车,其驾驶室(区)两侧应喷涂有总质量;所有半挂牵引车,其驾驶室(区)两侧应喷涂有最大允许牵引质量;载货部位为栏板结构的货车和自卸车,驾驶室两侧应喷涂有栏板高度;
罐式汽车和罐式挂车的罐体上应喷涂有允许装运货物的种类及与机动车产品公告和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一致的罐体容积,且罐式危险货物运输车的罐体上喷涂的允许装运货物的名称应与机动车产品公告和机动车出厂合格证一致;载货部位为栏板结构的挂车,其车厢两侧应喷涂有栏板高度;喷涂的中文和阿拉伯数字应清晰,高度应大于等于80mm;
(b)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的货车(半挂牵引车除外)、挂车,其车身(车厢)后部应喷涂/粘贴有符合规定的放大号,无法喷涂/粘贴的平板挂车应设置有符合规定的放大号。
参考资料来源:郴州市人民政府-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