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决算由一家造价咨询公司给出审核报告后,建设单位对报告存在异议。应如何解决?

建筑工程竣工决算由一家造价咨询公司给出审核报告后,建设单位对报告存在异议。应如何解决,是否可以对已出具的报告进行复审。若可以,复审后最终的审计报告签字应该涵盖那几方?如果有制度规范,请给予制度索引!急用,在线等~~~谢谢,分已挂

j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建设工程结算办法》
第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接受发包人或承包人委托,编审工程竣工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事项认真办理,出具的竣工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方签字后生效。
当事人一方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特别强调:有关第三方出具的各种“鉴定结论”目前已经修改为“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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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1-27
那需要共同找第三家审计事务说进行审计。追问

能否给出制度上的理由么,如果合法合理的话 最终的审核报告上的共同签字应该包含那几方呢?

追答

因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所找的第三方审计,都有异议的话,只有法院指定的具有审计资质的第三方审计为标准。

第2个回答  2014-01-27
与造价咨询公司进行沟通追问

亲,能否给出问题的详细答案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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