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1-05
目前多数的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在协助毕业生调档的时候都是需要毕业生提供报到证的,如果没有的话就只能是申请遗失补办。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两年择业期内: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两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一人一份,一式两联,正本为报到证,是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由毕业生持有;副本为派遣证,一般由学校负责放进毕业生的档案。
报到证一般在6月中下旬开具,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延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报到证的作用有:
①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③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④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⑤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⑥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⑦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