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感情分局两年了他不肯离婚咋办

我和老公感情分局两年了他不肯离婚咋办

  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
  另外,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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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18
夫妻之间如果出现感情纠纷,如果有一方不赞同离婚的,夫妻分居时间超过两年,可以单方面向法院起诉离婚, 一般法院就会判离婚了,这也就是人们口头上说的自动离婚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8-27
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因此,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第3个回答  2016-08-18
从两人谈恋爱到走入结婚,这感情也不是一天培养起来的,怎么能说分手就分手呢?家庭、孩子都考虑过吗?人这一辈子,活着为了啥!还不是为了有个好的归宿!能和好就和好,或许他已经悔过,或许他还在爱你!你就给他一次机会又怎么样?
第4个回答  2016-08-18
分居两年的话,你们的婚姻已经不被法律认同了,你可以去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如果存在财产或孩子的分割和归属问题,直接让法院裁定吧.追问

我有两小孩我说一人一个小的跟我大的跟他我再给他三万块钱,其它所有我一切不要,你们看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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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答

没必要给他钱啊。婚后的财产是属于你俩的,可以平分的啊

第5个回答  2016-08-18
分居两年就可以强制离婚了 你去法院咨询一下律师 中国婚姻法有这一项规定 请采纳 谢谢
第6个回答  2016-08-18
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分居满二年,法院基本会判离婚。如需帮助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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