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是指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
1、 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广场、交通设施、铁路及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
2、 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桥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闸桥等水工构筑物。
3、 地下管线工程。为常见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电、通信、供煤气、供热的管线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线和人防通道等。
4、 架空杆线工程。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杆线、通信杆线、无轨杆线及架空管线。
5、街道绿化工程。行道树、灌木、草坪、绿化小品(如街道绿化中的假山石、游廊、画架、水池、喷泉等) 建筑物、构筑物占主要部分的各市政专业工程场(厂)、站、点。
新改建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测量成果及时报送
普查不是目的。充分利用普查大数据,建立满足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和应急的管理信息系统,让城市管理更科学、更高效才是目标。为此,普查特别提出了三大任务。
首先,要建立“地下”数据库。根据此次《通知》,要按照统一的标准,实现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专业管线信息系统之间信息的即时交换、共建共享、动态更新;推进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智慧城市融合。
其次,要严格规划核实制度。《通知》要求,今后新建或改建的城市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的竣工测量成果,应及时报送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实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动态更新。
最后,要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做好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运行维护、应急防灾、公共服务等工作。今后,城市地下管线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和施工许可管理必须以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