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伙买的车。出了交通事故。合伙人需要担责吗。我们有签订谁驾驶谁负责的协议。合伙人能免责吗

如题所述

首先要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如果驾驶员本来就没有责任,就不用考虑合伙人内部的责任分担问题。其次,如果驾驶员有责任,那么合伙人内部的协议(谁驾车谁负责)只对内部有效,如果驾驶员赔偿不起,三个合伙人应该对外承担赔偿责任,没有驾车的两个人赔偿后可以向驾车的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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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7
如果你们签的协议有第三方公正的话,法律效力是高于法律的,可以作为法律的补充特殊协议,可以规避一些责任,但不能完全不承担责任。
第2个回答  2019-05-17
主要看行驶证上写的谁的名了,主要负责的是驾驶员和车主
第3个回答  2019-05-17
有过错或没买交强险就得负责,无过错并买了交强险就无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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