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算不算蓄意谋杀?

如题所述

高空抛物有很大的安全隐患,会给很多人构成生命危险,更是没有素质的行为,现在国家已经明令禁止高空抛物的行为了。





至于高空抛物算不算蓄意谋杀,这要看是有意还是无意的。如果他在知道国家禁止高空抛物的同时,依旧做出这样的行为。那么一旦发生命案,他就是蓄意为之,这样的行为是要坐牢的。





但是如果高空抛物者他不是蓄意为之,而是自己不小心才导致东西从高空中坠落,如果发生了命案的话,并不涉嫌违规蓄意谋杀。但是他的行为也是自己做出来的,也是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因为自己的失误而导致别人有了生命危险,他自然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高空抛物真的太可怕了,记得我以前在外面打工的时候,我在楼底下走着,突然有一个大花盆坠落在我的头上,当时直接出了很多血。等我抬头望的时候,去发现楼那么高,我根本就不知道花城是从哪一层坠落的,就算要找人算账,我也不知道找谁。


只好自己一个人去了医院包扎一下,心里却特别的憋屈,觉得自己吃了个哑巴亏,而那个扔东西的人却在逍遥法外。每个人发生这样的事情心里都会不舒服的,因为根本无处申冤。







有太多的高空抛物而导致人命的事情,现在国家也制定了一套方案,每个小区都会明确标明,禁止高空抛物。这也是算是国家的一种改善,但是总有些人不自觉,没有素质,所以高空抛物总是在所难免。但是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如果伤害到了别人,那么也会被定为蓄意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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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10
高空抛物=蓄意谋杀,要追究法律责任!

这里先说说高空抛物的危害性。

高空抛物是一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的行为。它不仅易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也使得邻里关系、社会风气,甚至城市形象遭到破坏。

经调查有七大空中杀手,样样要人命。它们是:烟头、水果、蔬菜、铁器、玻璃瓶、花盆、砖石、晾衣架叉等等。

经过实验证明,一个300克的鸡蛋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裂,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一个拇指大的小石块在25楼抛下时可能会让路人当场送命。一个4公分的铁钉在18层抛下时,可能会插入行人的脑中。纵使是一块西瓜皮,从25楼抛下时都可能让人当场伤命。

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相应的罪名主要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民事责任:

(1)一般情况下,高空抛物者即指加害人为一人,且已确定的情况下,加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加害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情况下)个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2)《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是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即在找不到直接加害人的情况下,楼上的住户又提供不出自己无过错的证据,责任将由楼上住户集体承担。

(3)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
第2个回答  2019-08-10
高空抛物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包括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和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两种行为,一般情况下很难确定具体是由谁造成的,或者确认是谁抛弃的物品。法律为了保护受害人,对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做了规定。

1、承担责任的主体

(1)侵权行为发生时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包括建筑物所有人、承租人、借用人、其他使用建筑物的人;

(2)高空抛物行为的实施人;

(3)无法举证排除自己是侵权人的建筑物使用人。

2、赔偿的计算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的赔偿金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补偿原则,实际发生多少损失,则获得多少赔偿。受害人不能因损失而得到额外收益。

3、高楼抛掷致人损害责任的免责事由

(1)能够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免责;

(2)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其他人免责。

4、如何证明自己不是加害人

(1)发生损害时,自己并不在建筑物中;

(2)证明自己根本没有占有造成损害发生之物;

(3)证明自己所处的位置客观上不具有造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相应的罪名主要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3个回答  2019-08-10
高空抛物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在上海陋习排行榜”中,它与“乱扔垃圾”齐名,排名第二。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抛砖砸死女婴”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人们在为百日女婴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父母悲痛欲绝而扼腕的同时,一个有关城市高空抛物威胁人们“头顶安全”的社会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热议。 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相应的罪名主要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侵权责任法》明确高空抛物责任分担一直以来高空抛物行为倍受关注,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制约,此类事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而且处理此类事件的结果也不同。

《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或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伤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可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给予补偿。此外,共同侵权情况下,即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情况,加害人除应承担一般高空抛(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外,还应承担共同侵权所负的连带责任。[1]

200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相关的法规。其中,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这一法规,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来究竟是哪一个人造成的这个损害,为了保护受害人,就只能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这条规定一方面保护了受害者的权利,一方面可也使无辜者受到了牵连。但如果判定住户均无责任,那么数万元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都全部落在了受害人身上,他的肉体、精神和经济上都受到极大伤害。如果追究这些住户的责任,每人负担的是几千元。换句话说,用小的不公平避免大的不公平,这应是侵权责任法规定这条的立法本意。

根据国家物权法等规定,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遇上这样的情况,首先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反映。如果发生了高空抛物,造成财产、人身伤害,物管公司不是一点责任也没有,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第4个回答  2019-08-10
高空抛物算是蓄意抹杀。因为高空抛物危险性极大,任何人都可以预见其危害性,在明知有可能砸住人的情况下,还故意实施其危害行为,主观恶性大,因此高空抛物算是蓄意抹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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