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朋友一起开车出去玩,是他让我坐车的,结果在路上出事了,他该怎么赔偿?

我的大腿受伤了,粉碎性骨折,打了钢板,我半年后才能走路,所以一年不能上学,休学一年。我第一年医药费花了三万,第二年大约需要两万。医药费一共五万。再加上其他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等他们一共要陪多少?现在我们两家已经闹僵了。懂法律的人回答吧,谢谢。

交通事故是以责任为前提承担受害者损失的。你应邀乘车本无过错,事故的责任乘车人是无过的,因此,如无其他责任主体的情况下,你朋友应当全额进行赔偿,如果还有其他责任主体,可以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划分为据,分别索赔。最后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你朋友是否有驾照,如果没有你事发前是否知道。如果你朋友无证驾驶,你事前明知仍予乘坐,那么,对你自己的损害后果你有责任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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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17
应该你朋友负赔偿责任,属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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