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如何在“三访、三评”中提升群众满意度

如题所述

这些形式和内容的变化反映各级政府愿意听取民意,接受百姓评判的态度和决心,我想这一活动一直会延续下去,而且其深度和广度也会得到进一步增强,从近几年的评议结果看,公安在老百姓心目中的满意度呈现出了逐年上升的态势,公安的形象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评议活动也极大的促进了公安工作的发展。 一、在立足本职中求满意。公安机关的主业,无外乎打击、管理、服务等方面,在老百姓心目中,公安工作是除暴安良的专门机关,公安民警是公平正义的化身,从公安工作来看,公安民警在和平年代的工作是最贴近百姓,是最应该能得到百姓百姓理解和支持,是最应受到百姓拥戴的工作,但目前“仇警”心态却日渐盛行,警民关系受到了质疑,笔者感到除了社会转型若干客观的社会因素使然外,我们也应该对公安机关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一些行为进行反思,是否真正达到了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标准?是否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当前的公安立足本职应有新的内涵,公安工作应在立足公安本职中求满意。一是工作上要实现由被动型向主动型转变。无论是治安、社区、还是刑侦,我们的工作还相当的滞后,公安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还落后于形势的需要,还远没有走在百姓期待的前面,现行的工作措施远落后于百姓切身感受到的问题和现状后面,一句话,老百姓的期望大于失望的现象相当普遍,超前思维,超前工作意识的不足影响了公安机关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降低了百姓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二是观念上要实现由专政型向服务型的转变。随着形势的转变,公安机关也必须从专政机关向服务机关转变,这是大势所趋,从实践来看,纳税人的钱需要的是服务型的“保姆”,而不是拿钱供奉专政型的“婆婆”,却却是我们无论是在心理上,还是在行动上都还习惯于当“婆婆”,而不是当“保姆”,服务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也是降低群众满意度的又一重要原因。三是体制上要实现由普通型向法制型的转变。公安机关在履行政府公共职能的同时,还要履行其特有的社会治安防范职能,公安机关除了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外,还是一支纪律部队,公安工作的这些特点决定了公安民警要有更严的纪律,更强的素质,更高的形象,公安工作也要有更高的标准。一句话,百姓心目中的公安工作始终要强与其它工作。要实现公安工作更强,更好发展,能让百姓满意,必须要将公安的一切工作纳入到法制轨道上来,而目前却却是公安队伍的管理和公安工作还没有真正走向法制化,唯领导意志,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还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制度设计上的先天不足,导致了公安工作的低下,影响了百姓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 二、在饱含真情中求满意。要真正实现行风政风的真正好转,让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笔者感到:心诚则灵,心到自然成。这就是说我们各级公安机关及每一位民警要用真情实意对待群众。行风政风评议,评价的是一种工作态度、工作方法,评价的是对待老百姓的真情实感,这项工作的最终落脚点在于能促进政府各级部门能把工作的落到实处,端正好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上。目前,为了能在最后的评议活动中赢得百姓“好感”,个别单位往往仓促上阵,临阵磨枪,殊不知,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南京公安这几年的工作之所以得到百姓的认可,正是因为南京公安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保护了百姓的利益。南京公安几年来满意率的提升有力的告诉我们:踏实工作,有所作为才是赢得百姓口碑的根本之道。公安工作做的就是老百姓的工作,接触最多的就是基层百姓,我们要赢得百姓的赞誉,就必须对百姓用真心,用真情。所谓真,就要求我们公安民警对待群众要像子女对待父母一样的真诚,把群众当成父母兄弟姐妹来对待;真,要求我们对待群众要坦诚,不讲假话,不讲妄语,不打哑迷;真,要求我们将群众的事当成自已的事来办,不推诿、不塞责、不敷衍;真,要求我们敢于自我揭短亮丑,纯洁公安队伍,严厉查处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只有我们用真心对待百姓,用真情为百姓办事,公安工作一定会赢得百姓的理解和支持,百姓的满意度自然而然会有所提升。 三、在注重细节中求满意。公安民警的一言一行都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形象和效率,每一个民警都是公安队伍的“形象大使”,实践中,一个老百姓很有可能除了生与死与警察打交道,一辈子也许都不会与警察打交道,民警的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让百姓从中体会到公安工作,看到公安机关的形象。笔者感到,我们要搞好行风政风评议,要从细节入手,注重细节的培养。当前,一是要讲究与百姓打交道时的语气与语调。我们与百姓交流靠的是语言。我们在接处警,在前台窗口接待,甚至在与嫌疑要打交道时,语言相当重要。说得好,可以春风话语,润物无声;说得不好,可以激化矛盾,产生隔阂。对此,一线工作的同志都深有体会,我们在工作中绝大多数所谓的民警态度问题,很多都可以归结到是言语上出了问题,就民警而言,我们在与百姓打交道,言语上往往表现得很强势,很“冲,很“呛”,很“ 硬”,很“ 恶”,很“ 狠”,也许普通民警言语上的一小错,就会给百姓留下了公安很“牛”,形象不佳的一大错。二是要杜绝与百姓接触时身不入与心不入。所谓身不入就是不调查,身子懒,作风飘浮,表现在公安工作上就是本来不难甄别的事实真相未能及时澄清。近段时间,网上高调吵作的好几起民警没有真正搞清案情,错误认定犯罪嫌疑并上网通缉致使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分割的案件就是典型身子懒,不动脑筋,听一家之言的例子。所谓心不入,就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不把心思用到工作中,在工作中该做的不做,该理的不理,该办的不办。三是要注意吃不得与拿不得的问题。尽管三声五令,但是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一而再而三的发生,严重的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失去了公安机关在百姓心目中的公信力,从细节入手,对于我们树立公安机关形象,赢得百姓的满意度相关重要也相当实际。 四、在客观实际中求满意。公安工作行风政风评议的紧张落脚点就是要让人民群众满意。通过这一活动,能最大限度的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满意,本无可非议,公安工作也应积极主动的投入到这一工作中去,自觉的接受人民的评判。但笔者认为,一方面,要客观的评价评议的结果。公安机关既有一般政府行政部门的共性,也有公安工作性质而具有的特殊性。就一个基层派出所而言,每年要逮捕、送劳动教养的有100多人;治安拘留、强制戒毒又有数百人,还有为数不少的案(事)例和人员作了其它处理;接处警每天要接触数百位群众;公安民警还参与了许多诸如取缔非法的经营场所,强制征地拆迁,接访追访拦访等等群众可能认为“不地道”的事。粗算起来,公安机关每年直接和间接“得罪”的面广量大,特别是占发案率相当大比例的盗窃等高发案件涉及面之广、侦破率之低,在这些制约百姓满意度的困难面前,要真正让群众个个满意难度可想而知,而从中“直接受益”的群体和人数的则少之又少。对此,对公安机关对行风和政风评议要有一个理性的认识和合理的期望值,既要科学客观、真实自然,又要在追求满意率的提升的同时能正确对待,重要的是我们每一个民警的工作要做到问心无愧,无愧于公安工作,无愧于自身公平正义的化身。另一方面,要客观对待评价评议的过程。行风政风的根本好转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五条禁令颁布至今已有数十年的时间了,但不惜以身试法的却大有人在,在行风政风评议中,我们也要理性看待,要正确认识公安工作,粉饰太平,极功尽利都不可取,行风政风的提升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作为各级公安机关的一项基本策略长期坚持,从平时的点点滴滴经过长期的积累,方能达到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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