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年级生开学前四个月学校并未公布要收取午托管理费的,现在应该如何收取

如题所述

一、午托管理费是指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受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委托,在校内向本校学生提供午餐、午休并实施有效管理服务所收取的管理费用。校内午托以\"公益性\"和\"自愿有偿\"为原则,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午托。严禁没有开展午托管理而向在校寄午膳的学生收取午托管理费。学校对寄宿生不得再收取学生午托管理费。
  二、午托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30元,所收费用主要用于午托水电费、午托设施损耗补偿、参与午托管理人员补贴等相关费用支出。
  三、午托学生的午餐由学校食堂统一配餐或由具有资质的餐饮公司配送餐。学校可代收午托伙食费,并要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用于午托学生伙食开支,不得计入学校收入。每月末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并向学生家长公布伙食费实际收支情况。
  四、校内午托的食品卫生、学生安全管理及其他相关事宜, 按照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小学生校内午托管理的通知》(闽教基〔2009〕42号)的规定要求执行。严禁学校利用午托时间组织新课教学或文化补习活动。
  五、午托管理费和伙食费作为代办项目进行管理,收取午托管理费和伙食费的学校应按规定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实行阳光收费,自觉接受监督。
  六、上述通知从2014年秋季起执行。收费学校要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收费政策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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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09
已经四个月了,不要收取,新开学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12-09
可以给家长发个通知告诉他们情况然后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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