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在国美买了冰箱,付了全额,开了发票,当天没给发货。今天得知买贵了好多,所以去找商家协商退货,结果店员说能退可到了领导那儿不给批示!冰箱还没发货的情况下不是可以退货要求退款的吗?国美不是一直是有“9天无理由退货”这项服务吗?如果他坚持不退货,是违法的吗?我该依据哪部法律具体哪条投诉他或是起诉。谢谢!补差价的话,国美需要别家开的发票证明,这样几乎不可能办到,哪有店家不卖货白白开发票给我的,况且又是同行,谁知道做了好事会不会被报复,所以我决定退货。一直听说国美欺软怕硬,只有靠法律武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