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户籍农村,仍然再世,在农村独立生活,有四套我父亲亲手建造的房产。我父亲有六个孩子,都已成家,其中三个孩子的户籍在农村,三个孩子的户籍在城镇。结果去年的农村房屋确权登记,都登记在了家在农村的孩子名下,连我父亲本人都没有被登记上。问:
1、城镇户口是否有资格登记父亲的农村房产?能与不能,有什么法律与文件依据?
2、按《继承法》,父亲的房产,六个孩子有均等的继承机会。现在房产被农村的三个孩子通过确权登记占为己有,其它三个孩子如何再依据法律继承?
3、父亲的房产,全被农村的三个孩子确权登记占为己有了,连我父亲本人都没有被登记上。通过什么渠道,让我父亲确权登记上自己的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