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己责任山上采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移植栽培是否违法

我们这里有个国家森林公园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森林公园内的山上随意采挖48株珙桐移植到公园内,其行为是否违法。

  这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如果不按程序审批则涉嫌违法了。

 

  根据《森林法》的规定,对国家保护的珍贵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采伐和采集。对于凡是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均构成本罪,不论采伐、毁坏的数量、程度。

 

  国家林业局关于采集(采伐)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树 木)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林策发【2008】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现就采集(采伐)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树木)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禁止采集(采伐)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树木)。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以及因自然灾害死亡或造成严重安全隐患,需要采集(采伐)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树木)的,必须办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以下简称《采集证》),凭《采集证》进行采集。采伐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树木的,还应凭《采集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纳入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管理。需要运输的,凭《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木材运输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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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04
保护森林,人人有责,更何况是你的责任山,更应该好好保护森林,现在树不多了,而且是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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