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年金制度,是与养老并轨改革同步推出,并强力实施的机关事业单位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所谓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养老保险三大支柱构成中,所独立存在的第二支柱,也就是我国积极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
很显然,建立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制度,不仅是构建完整体系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保障和提高退休人员基本生话水平的必要措施。
职业年金制度推出时机耐人寻味。这是适应养老并轨改革,提高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替代率水平,也是为避免因长期实施双轨制,而导致企退人员养老金水平明显偏低倾向,所采取的积极应对措施之一。
总之,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并且,依法依规强力组织实施,通过建立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制度,专户储存,专款专用,而且大部分资金,也由国家财政负责买单,这是企业年金制度所无法比拟的。
按政策规定,职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所在单位缴纳比例为8%,个人缴纳比例为4%,参保人员退休后,职业年金可随养老金按计发月数按月发放,发完为止,或采取一次性购买商业保险产品。
职业年金是针对机关事业的工作人员,在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等退休后,那将会领到双份的福利。
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少数的国企单位,会参加职业年金的。而如果是民营企业职工,那就很难参与这份福利性质的职业年金。目前,职业年金在我国的普及率还很低,只有少数单位才会退出职业年金,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福利,一定不要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