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宁波
起征点3500,
应税部分为:5600-3500=2100,
1500元部分税率为3%,600元部分税率为10%
所以你的应纳税额为(1500*3%)+(600*10%)=105元。
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内地个税免征额调至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