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介绍工作为由,约见女网友施暴并发生关系,后来怎样?

如题所述

2021年1月23日,根据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的宣判,我们了解到了一桩强制侵犯案件:天津40岁的男子李某以介绍工作为由约见一位陶姓女士,强行与被害女子陶某发生了关系。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借着介绍工作为由约见女性,并对女性实行侵害的案件并不在少数。根据检察院官方网络数据显示,犯罪分子以聊天方式,介绍工作为由骗取女性信任,并在约定见面后实行强奸,抢劫,诈骗等犯罪现象逐年上升。根据一媒体报道:广东深圳宝安区,一女子在入职聚会后,醉酒不省人事时遭受到了男同事的性侵,由此可见公司内部的员工聚会都保证不了女性的安全,更何况以工作为由约见你的网友。

案件中的被害人陶女士在网络上与凶手李某相识,两人成为好友后偶尔会一起聊天。在聊天的过程中,陶某透露自己正在求职的状态。就这短短这一句的信息最终给陶某带来了沉重的伤害。

事情发生的那天,李某告诉陶女士自己可以给她引荐工作。就这样陶女士同意了跟李某的见面,见面后,李某自己对陶女士进行了面试,但面试完以后凶手李某又找借口让陶女士跟自己会河北区的家中一趟,陶女士当时并没有多想,就跟着李某一起回家了。但是一到家里,李某的本性就暴露出来,他先是用语言恐吓陶女士,让唐女士跟自己发生不正当的关系,陶女士以为事情有转机就直接跟李某周旋了起来,李某看头女士一直不同意,便开始对唐女士进行拳打脚踢,在此期间,唐女士一直尝试自救。他还给自己的母亲偷偷发了定位信息,让母亲报警救助自己,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越来越急躁中,当天晚上凌晨3点左右,李某对陶女士进行了强制侵犯,陶女士反抗无果,最终受到了侵犯。


这样的李某还是一名拥有大学学历的人,但他之前就因为“强制侵犯”的罪名入狱两次,分别在200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4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但是八年的叫教改没有让李某真心悔过。出狱后,他又在2020年对唐女士进行了侵犯。

李某这次侵犯让唐女士在身体和心理上都受到了严重损害,最终陶女士与家人放弃李某对自己的经济补偿,只要求法院对嫌犯可以从重处罚。另一边,李某被捕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再加上自己的母亲年事已高,没有人照顾。最终在李某的律师辩护下,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对此,荧幕前的你怎么看?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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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27
后来这名男子被判以强奸罪,现在在局子里面蹲着呢,活该。
第2个回答  2021-02-26
他被抓住之后判了六年的有期徒刑,我感觉还是便宜这个人了,大家还是不要轻易相信那些在网上认识的人,平时相交的朋友可能都有你不知道的一面,更何况网上认识的路人呢。
第3个回答  2021-02-26
该女网友在被施暴后选择了报警,该男子被逮捕归案,并被以强奸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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