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判了三次死刑的人台湾大头成

如题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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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10〔记者张协升/台中报导〕在狱中撰写「我在黑社会的日子」、77年被改编拍成电影「大头仔」而名噪一时的中部黑道大哥吴进成,因涉及暴力讨债及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嫌,在警方选前一波净化治安扫黑行动中被列为「治平对象」,8日被刑事局中部打击犯罪中心拘提到案。电影「大头仔」由导演蔡扬名执导,男主角是港星万梓良,陈松勇扮演黑道大哥 「TAKE」,情节描述「大头仔」以身挨刀救嘉义市角头老大「TAKE」,因而受到器重,但因「TAKE」被同门兄弟「志成」背叛唆使黑道人士杀害,「大头仔」愤而开枪将「志成」打成残废,从此亡命江湖。落网的吴进成表示,当年他确实跟过「TAKE」,也跟电影情节中从事歌舞女郎的女友「阿君」结婚,但後来他因案再次入狱服刑,之後与「阿君」协议离婚。
警方调查,绰号「大头仔成」的吴进成(2011年,57岁),民国6、70年代因涉及杀人及掳人勒赎等案,在嘉义遭警方围捕时并曾爆发警匪枪战,69年曾被判死刑,後上诉改判无期徒刑。吴某83年假释出狱後,仍陆续涉及案件,95年间还曾因涉暴力讨债被南投警方逮捕。此次吴嫌教唆手下,涉及中部多起诈赌及暴力恐吓取财案件,并强押被害人前往提款机提款,事後还逼迫被害人签下和解书。警方昨晨出动近50名警力,趁吴嫌从友人住处打牌出来时将他逮捕。
初中毕业的吴嫌在台南监狱服刑时,曾协助狱方劝服多名挟持前来办理捐血红十字会人员的死刑犯,并在狱中撰写的「我在黑社会的日子」,77年曾被改编拍成知名社会写实电影「大头仔」而名噪一时,因劝服死刑犯挟持事件立功而减刑,躲过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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