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加班是自愿的吧,公司在这里加了一条统一加班,没有加班费

劳动合同中加班是自愿的吧,公司在这里加了一条统一加班,没有加班费,是违法吗?

公司规定统一加班不支付加班费违法无效。
用人单位工作日和法定休假期安排加班应依法支付加班费,休息日安排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加班费,是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自行规定,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统一加班不支付加班费,违法法律规定,属于无效规定。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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