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的定义,文化产业指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一系列活动。
文化产业的概念一直在不断被修改,形成了「学院派」和「应用派」之分。学院派通常从「理论-意识形态」的角度来界定文化产业,应用学派则从社会经济实践中关注文化产业的市场性。加上文化产业在各国呈现的地域差异,其所涵盖的范围也随著产业本身的发展越来越宽泛,有的国家将文化产业称为「创意产业」(或是「内容产业」)和「核心版权产业」。
总的来说,西方「文化产业」概念通常包括:
「大众文化」或「流行艺术」,如流行音乐、商业设计、电视剧等。
大众传播媒介。
把文化推向市场,不仅按照文化艺术的规律来生产,更要按照一般商品生产的模式来生产的产业模式。
与其他产业一样,按资本运行逻辑生产,追求利润最大化和资本增值。
一种造成当今世界文化存在方式、文化格局、文化观念、文化生产方式、文化接受和消费方式、文化作用方式的的改变的文化现象。
中文表述中需要区分的概念
文化工业与文化产业:
「Industry」在英语中既是「工业」,也是「产业」。国内学者认为,霍克海默尔使用的「文化工业」一词,是将它看成一种控制社会意识形态和思想的力量,持批判态度,和现在常说的「文化产业」有一些区别,所以译为「工业」。直到欧洲委员会和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把「Industry」的概念变成复数,用来指代文化在当代社会中的存在和作用时,他才被称为「文化产业」,成为一种广泛意义上的文化经济类型。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文化事业特别用来指代文化产业中非盈利的部分,或是还未产业经营化的文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