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美国西雅图警察开枪击毙非裔持刀孕妇"?

据外媒报道,当地时间18日,美国西雅图两名警察在出警时射杀了一名有精神问题的非裔孕妇。据称,这名孕妇有偷窃行为并且持刀和警察对峙。,,

开枪击毙非裔持刀孕妇 美国西雅图警察惹争议

2017年06月21日 10: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6月21日电 据外媒报道,当地时间18日,美国西雅图两名警察在出警时射杀了一名有精神问题的非裔孕妇。据称,这名孕妇有偷窃行为并且持刀和警察对峙。

  据报道,被射杀的孕妇名为莱尔斯(Charleena Lyles),今年30岁,育有四名子女,正怀着第五胎。西雅图警察局方面称,事发当天,警方怀疑莱尔斯试图在一座公寓大楼偷窃。警员跟随她到了公寓楼四层,此时莱尔斯拿着刀子。

  据称,两名警察同时开枪,导致了这起死亡事件。警察很快通知了消防部门,但是当消防部门赶到时,莱尔斯已经死亡。事发时,莱尔斯的三个孩子也在现场,所幸他们没有受伤。

  另据报道,西雅图警方公布的警察谈话录音纪录显示,事发时,一名警察大喊着“退后!”,并要求另一名警察“用电击枪电她”,但另一名警察则回答:“我没带电击枪。”


  录音纪录也显示,这两名警察当时曾经向警局求援,说“我们需要协助”,并表示他们正在处理一名“拿着两把刀子的妇人”。

  西雅图警察局局长表示,这两名警察当时都没有配带电击枪。西雅图警方规定,在不具有杀伤力的防身设备中,警察可以自行选择配带电击枪、胡椒喷雾器或警棍。

  据报道,这起事件中的两名警察都是白人,一名警察已经工作了11年,另一名警察刚刚入职,两人目前已停职接受调查。

  莱尔斯的家人则表示,莱尔斯长期患有精神疾病,也有多项犯罪前科,最后一次触法是在本月5日被捕,涉嫌骚扰罪及妨碍警察公务,14日才获释出狱。家属还表示,莱尔斯之所以遭射杀,与她身为非裔的种族背景有关。

  西雅图市长穆雷(Ed Murray)在事发后表示,要对这起枪击案进行彻底的调查。西雅图警察局长欧图尔则表示,警方将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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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10
这是很平常的事情,正因为存在着文化差异,才会感觉怪怪的。
在美国,凡是抗拒警察命令的都可以逮捕,抗拒逮捕的就视为暴力犯罪,尤其是持械对抗警察命令,都视为存在暴力危害警察生命安全以及对社会构成对安全的威胁,警察采取断然措施是合理合法的,这里面不存在种族歧视,至少没有证据表明题目案件中存在着种族歧视问题。
至于案件中警察是否存在过度执法的嫌疑,根据调查结果定责旁人只怕难以评论什么。
第2个回答  2020-04-10
有点没人情味,再有罪也不能一枪两命呀,孩子是无辜的
第3个回答  2017-06-22

     美国应该可以称得上是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他们正是这样的一个发展速度以及意识才造就了他们的民族特征,很热情,同样也很疯狂,给予他们的几百年的历史,使得一些意识不能顺利的完成同现代的对接,就像昔日对于黑人的鄙视还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近些年已经取得很好的改变,尤其是美国迎来了第一位黑人总统奥巴马,更是如同久旱逢甘露近年来的一些新闻媒体也报道了一些关于白人警察与黑人公民的一些执法的问题,对于这钟民族争端并不觉得那么耻辱,当然每个民族都会有一个属于自己国家的民族问题。我们要做的就是客观的看待、评价,绝不能跟着媒体的风口人云亦云,这样无论对当事人还是自己都是不公平的事情。

     所以对于非裔孕妇被杀的事情是存在很多很多的争议的,不仅仅是民族问题,更有人种、国家、人道等多方面的制衡。所以这个问题所包含的问题如此广泛可能就不仅仅是主体性的而是客观的不确定性,所以在看待这个问题。

1.     必须看到当事人的心理活动,我想那个孕妇不仅仅是精神有问题这么简单,一定是危害到了其他群众的利益,这样在不得已的时候才会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

2.     作为警察是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公民的根本利益的,这个定然是不分国籍的,所以这个精神问题者损害到了其他可能不止一位的公民的利益,所以采取的方式。

3.     警察的处理方式如果不是万不得已,那么也是很欠缺的,无论是民族的角度还是人道主义都是行不通的。

第4个回答  2017-06-23
美国白人警察射杀黑人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或许前几次警察真的要背锅,但是我并不觉的这次警察也要背锅。
让我们看看是怎么给我们描述这件事情的。抛开一些带有歧视性的词语不看。有精神病史,偷窃,持刀对峙。这些词难道还看不出问题的严重性嘛?
有精神病史,说明该女子可能当时精神存在不正常,是具有攻击性的。而且不知道她是什么精神病,如果说是偏执型的话攻击性更强。偷窃,本身就是违法行为,警察盘问肯定没有过错吧?手上持刀,说明此人具有攻击能力,对警察造成了威胁。美国法律是允许警察在收到攻击威胁下开枪自卫的。
具体细节我不知道,但是大体上可以分成两种情况考虑。
第一,女子并没有反抗,那么警察开枪自卫就不成立,此时警察确实需要背锅,射杀黑人确实属于防卫过当。蓄意谋杀我觉得算不上。
第二,女子偷窃行为被发现负隅顽抗,对警察做出攻击性动作。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就是女子在作死了,美国警察可不像中国警察那样,美国警察掏枪了说开枪就开枪,不带一点含糊的,而中国警察掏枪了则会有一帮刁民指着脑袋对警察说 往这打。美国崇尚的是个人利益,什么大义根本不会重视,在危险面前首先要保护自己,这样才能保护其他人。所以,我觉得如果女子在做出攻击行为之后,警察开枪了,那么一点过错都没有。属于正当防卫。不要因为被杀害的是黑人就给警察扣上种族歧视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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