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时日本犯的罪行有哪些?

如题所述

南京大屠杀,慰安妇,731部队细菌实验等等。
南京大屠杀(Nanjing Massacre)指1937至1945年中国抗日战争期间,中华民国在南京保卫战中失利、首都南京于1937年12月13日沦陷后,日军于南京及附近地区进行长达6周的大规模屠杀。其中日军战争罪行包括抢掠、强奸、对大量平民及战俘进行屠杀等。屠杀的规模、死伤人数等没有世界共同认可的数字,但一般认为死亡人数超过30万。
慰安妇,是日本军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强征的随军性奴隶,中韩历史学者认为主要是通过诱骗和强迫。大部分慰安妇来自中国、朝鲜半岛、日本本土、日据台湾,也有许多琉球、东南亚、荷兰等地的女性,其中在日本本土召集的慰安妇又被称为女子挺身队。
731部队,全名为日本关东军驻满洲第731防疫给水部队,对外称石井部队或加茂部队。是侵华日军假借研究内容主要以研究防治疾病与饮水净化为名,实则使用活体中国人、朝鲜人、联军战俘进行生物武器与化学武器的效果实验。也是日本法西斯阴谋发动细菌战进行种族灭绝的主要罪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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