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与前妻共同房产,妻子死后,男方再婚,请问这个房产,现在的妻子有继承权吗?

1993年与前妻共同房产,妻子死后,男方再婚,请问这个房产,现在的妻子有继承权吗?

婚姻法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确定这个房产与任何一方的父母没有关系吗?那样才谈得上共同房产。如果是一方父母提供给两个人用于结婚居住组建家庭用的,就与父母有关系,婚姻法第九条规定是强制性规定,在其位谋其职,想必每个人都知道这个职是为家庭发展做贡献,包括生儿育女、延续香火。即便是父母给两个人,也不能有损家庭利益,否则结果无效。时隔20多年了,两个人的关系就没有升级到家庭关系吗?是为人父母是家庭关系了会属于家庭,属性性质是家庭级,法律可以默认,用不着当事人公开承认,与继承没有关系,按照相关家庭事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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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14
现在都妻子没有继承权,基本属于男方房产,保险起见去做公正或者办理新房产证加你名字
第2个回答  2018-05-14
这个方产是男方婚前财产,如果离婚现任妻子无权分割,但你说的是继承权,意思是男方去世之后的继承权,如果男方去世,则现任妻子则是第一顺位继承权,和你的父母子女一样享有继承权。
如果立有遗嘱,则由遗嘱约定的继承人继承。遗嘱最好去做公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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