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追尾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事情是这样的(三车皆为货车),A车正常行驶,B车追尾A车。追尾后A车人员下车检查车辆漏气情况。B车右驾驶室受损,左边完好无损,但不具备继续行车的能力。十分钟后C车追尾B车。造成C车接近报废。C车追尾B车后,再次碰到A车。
还一个情况是1:B车追尾后占用行车道一半(高速,一共两个车道,一个行车道一个超车道)。2:第一次事故发生以后十分钟B车都没有摆放危险警示牌(要求300米)。
请问这种情况下责任怎样划分的?求大神指点

如果第一次追尾A没有责任那么B全赔A,C按交警责任比例赔B,没警示牌占有多大责任根据交警判定来,最多判BC追尾事故中B的次要责任。C还是主要责任。B的损失C承担大部分,C的损失自己承担大部分,A的损失B承担。这个结果的概率最大。除非有特例比如有一方具有明显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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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29
如果没有交通标志后车主要主任,如果有标志,后车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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