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联合国为什么设计“动议”这一程序。怎样提出“动议”。区分“正式辩论”与“非正式辩论”明天就要交

还有区分“由主持的核心磋商”与“自由磋商”。“友好修正案”与“非友好修正案”?
帮忙啊!!!!!!

正式辩论
发言名单确定后,按名单顺序代表们一个个上前发言,每个代表发言时间为2分钟(依情况而言)。主席在适当时间会提醒代表注意时间。双代表(一个国家有一两个代表)的国家只能有一名代表上台发言。如果发言时间不到2分钟(规定时间),且剩余时间超过10秒,则可将时间让渡给其它国家。剩余时间在10秒之内的,不必让渡。

让渡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让渡给主席,相当于放弃时间;二是让渡给其他代表,该国不可二次让渡;三是让渡给问题,想提问的国家举牌,由大会主席决定提问国家(提问时间不计入代表发言时间);四是让渡给评论,由大会主席决定发言国家。

注意不可以二次让渡,即接受让渡的国家代表不能将自己的剩余时间再次让渡给其余国家。

提出动议和问题
大会进行中,当一国代表在正式辩论中发言完毕,主席会问“有无动议或问题”,欲有问题或动议要发言的代表可以举起国家牌。

问题是不需要表决的,主要包括三类问题。

一是程序性问题,当大会的进程与既定规则不符时,代表可以提出程序性问题,对主席进行质询。该问题可在大会任何时间提出(可以打断发言的代表),具有优先权。
二是咨询性问题,当代表对大会的流程及规则不清时,可提出此问题,由主席解释。
三是个人特权问题,当代表有合理的个人需求时,如会议室太冷、投影等看不清等,可以提出个人特权问题。
动议是需要表决,除问题外,代表的一切行动都要向大会提出动议,一般动议需要简单多数(50%+1)通过,结束辩论的动议需要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有动议在投标时都不可以弃权。动议内容包括:

一是动议更改发言时间,代表们可以根据现场情况,动议延长或缩短发言时间。
二是动议暂时中断正式辩论进行非正式辩论,代表们认为有必要对某一问题在会上进行专门讨论或私下多方面磋商时,可提出此类动议。非正式辩论分为:有主持核心磋商和无主持核心磋商(又名自由磋商)
三是动议结束辩论,代表们认为决议草案已经讨论充分时,可动议结束辩论,对决议草案进行点名投票。该动议需达到三分之二票数方可通过。代表们在提出该动议时需谨慎。
意向条
用于各位代表与其他代表、主席交流意向的纸条,由组委会准备或自带。没有固定的格式,但一定要写清“来自某国”“到某国/主席”。可与其他代表进行随时磋商、游说,还可以向主席要求发言、咨询议程或提出自己的想法。总之,意向条在大会中非常重要,许多问题都是通过意向条私下解决。

同时,如果可以对自己的意向条进行别出心裁的创意,如绘上国旗、国名、问候语等,或提前将会给其他代表留下良好印象。
非正式辩论
在正式辩论中每一个代表发言完毕后,主席会面对全场问场下有无动议或问题。如果你觉得哪个话题现在的代表们最关心,最想讨论,你就可以发起关于这个话题的非正式辩论。

代表可提动议进行磋商,包括两种:

一是有主持核心磋商,所谓有主持核心磋商,顾名思义就是在大会上由主席主持对某一问题进行固定主题的磋商。代表们在提出此类动议是必须说明以下要点:由谁提出、是何主题、总时长以及每位代表发言时长。届时主席将在固定时间内随机点出举牌的代表发言,一位发言完毕后再点下一位。剩余时间不能让渡。每位代表都要围绕所确定的议题发言,也可以对以前代表的发言进行评论。

有主持核心磋商灵活性强,任何时候只要代表认为有必要针对特定议题进行讨论均可提出,因此大多数问题都是在这一环节中解决。每次有主持核心磋商的主体基本构成决议草案的大体框架,工作文件的内容基本上也是对几次重要的有主持核心磋商的内容总结。所以,每次大会中都应该穿插多次有主持核心磋商。

代表们要注意在每次提出有主持核心磋商前都要积极利用意向条的支持,提高有主持核心磋商的通过率。

二是自由磋商:申请国代表提出总时间,代表可进行自由磋商,没有固定的主题。

代表们在提出此类动议是必须说明以下要点:由谁提出和总时长。届时大会将暂时中止,代表们可在会场内离开座位自由地相互磋商讨论、游说、撰写文件。当代表们觉得会议进程缓慢或不理解某方立场,或者认为有必要就一些细节问题,如决议草案的简明和具体内容等进行讨论,以及希望和更多代表集中交流时可申请。自由磋商在会议胶着时及会议后期十分重要。代表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一段时间积极加入各方讨论中,听取各方的立场。当然,如果时间紧迫,有些内容也可以用传意向条或私下协商的方式进行而不占用大会时间。

正式与非正式辩论的区别就在于:正式辩论是有主题思想,有明确的变种方法和程序,而非正式辩论是相对比较随和的一种辩论方式,意在正式辩论中产生的问题及其观点需要进一步做出探讨的二次辩论,其随意性较强,没有正式辩论那么具有思维的严谨性。是正式辩论的一个形式补充,是辩论的一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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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5
有主持核心磋商是在主席团的主持下,针对某一议题进行的辩论,由发起动议的代表规定总时长和每位代表发言时长,由主席来确定发言的名单和顺序,一般由发起国首发言。自由磋商就是无主持核心磋商,一旦动议通过,代表可以离席自由交换意见,主席团在此时间内不发言。友好修正案为起草国全体均赞同,决议草案原先起草国中的国家有不同意该项修正案内容的为非友好修正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05
咦,莫非这位仁兄你也是参加 模拟联合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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