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豹,春秋战国时期魏国人。当时邺地是魏都的重要门户,且是战略要地,但天灾人祸不断,民不聊生。魏王特派西门豹担任邺县令,治理邺地。
西门豹到邺地后,微服私访,询查百姓疾苦,利用“河伯娶媳妇”事件,智惩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实教育百姓,破除迷信。同时,修建漳河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发展农业生产,使邺地百姓逐步富庶起来。
西门豹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后,邺地百姓专门为他在漳水边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赵广汉,字子都,西汉时期涿郡蠡吾县人。曾任守京兆尹、颍川郡太守、京兆尹。
在颍川郡任太守期间,是赵广汉前期治理的最佳阶段,他不畏强权,精明强干,刚到任的几个月时间,就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打击豪门大族的势力,缓和社会矛盾;二是加强地方管理,转变当地的不良风气。
《汉书》本传中就把擅长处理政务说成是他的天性。赵广汉在担任京兆尹时,表现出高度的责任心,处理各项公务,往往通宵达旦。并且善于思考,讲究办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间,京兆地区政治清明,官属和百姓无不交口称赞。
黄霸,字次公,西汉时期淮阳阳夏(今河南太康)人。史学家班固评论说:“自从汉朝建立以来,要讲治理百姓的官吏还是数黄霸第一。”
颍川郡是一个豪强地主称霸一方,百姓流离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后,大刀阔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视农桑,施行教化,经过几年的精心治理,颍川出现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产发展,“田者让畔、道不拾遗”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诏称颂黄霸是良吏中的最优秀者。
徐有功,本名徐弘敏,唐朝长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
在古代,大多数官职都是行政司法混一的,只有在朝廷才有专门的审案官,但在官僚体系中地位极低,也难有作为。
徐有功虽长期担任专职审案官,却因敢于严格守法,犯颜直谏,执正、平反成百上千冤案,救活人命多达万人以上而名留青史。徐有功先后任过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员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职。
徐有功为官之时,正值武周时期,上有武后作乱,下有酷吏网罗,执法守正彼为不易。由于徐有功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因而难免得罪酷吏、奸臣,频遭弹劾、推审,使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尽管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不阿谀奉承,一心执法守正。
狄仁杰(公元607-700),字怀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应试明经科(唐代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从而步入仕途。从政后,经历了唐高宗与武则天两个时代。
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转大理丞,改任侍御史,历任宁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职。狄仁杰为官,如老子所言"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为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届堂之上,以民为忧,后人称之为"唐室砥柱"。
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处理了前任遗留下来的17000多件案子,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伸冤,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后人据此编出了许多精彩的传奇故事,连荷兰也有人以此为题材,编了一本《大唐狄仁杰断案传奇》。
包拯(公元999-1062),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从青少年时代起,就开始立志要为国家出力,“竭忠死义”。
包拯仕途的起点是知县,后历任知府、转运使等地方行政长官;担任过监察御史等监察大臣、户部副史等掌理国家财政的高级官员、都部署等军事要职,当过外交使节出使辽邦;最有名的是做过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
他一生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顿吏治,打击贪污,深受百姓欢迎,离任时当地精制一好砚相送,他都婉言谢绝,“不持一砚归”;他一生铁面无私,不避权贵,执法如山。对皇亲国戚、宦官权贵的不法行为,一律极力主张绳之以法。
况钟(公元1383-1442),字伯律,号如愚,明朝江西靖安县龙冈州人。况钟一生出色政绩在苏州知府任上,他直接减轻官粮,实行折征的办法减轻百姓负担,稳定和发展经济。
同时,整肃吏治、端正风气,注意清理冤狱,为民伸冤。他排了一个日程表,每天勘问一个县的案,周而复始,从不间断。在刚到任的八个月中,就清理了1500多件案子。经他审理过的案子,无论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土豪不敢再为非作歹。
钟任职十三年间,三次离任三次留任,替苏州百姓办了不少实事,最后积劳成疾,病逝于苏州任上。当地百姓为纪念况钟,在他死后,苏州和七个县都建立了祠堂。
海瑞(公元1514-1587),字汝贤,海南琼山县人。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转折时期。表面一片升平,其时危机四伏。海瑞年青时,便对社会问题表现了极大的关注。
在户部供职时,出于对国家财力的忧虑,为进谏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纵容各地大兴土木修建庙坛道观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着必死决心毅然上疏。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后人称为《治安疏》。
纵观海瑞为官,历经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多次冒死进谏,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根本利益,但他严于执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抚流亡,注意发展生产,兴修水利,限制大地主无止境的盘剥,改革落后的风俗习惯,等,得到了百姓的广泛拥护,其行为具有不可否认的历史进步作用。
汤斌(公元1627-1687),字孔伯,祖籍保南睢州(今睢县)。主要政绩在康熙朝,官至内阁学士、江宁巡抚、礼部尚书等。
汤斌为官一生,除著书立说,发展理学学说外,几乎所有精力都集中在河务和漕运的治理上,并注意为百姓减轻负担、赈灾救施、兴利除害,从而始终躬身实践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民本”思想,为变“满目榛荒,人丁稀少”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做出了一定贡献。
于成龙(1617-1684) 字北溟,清山西永宁人。谥“清端”,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
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而蜚声朝野。
康熙二十年春,康熙帝当面褒赞他为“今时清官第一”。于成龙始终把整顿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针对各属贿赂公行,请客送礼之风,他从利用中秋节向他行贿的官员开刀,惩一儆百。他赴任江南,入境即“微行”访于民间,面对“州县各官病民积弊皆然而江南尤甚”的状况,很快颁布了《兴利除弊约》。他举优劾贪,宽严并济,时人说凡他所到之处,“官吏望风改操”。
第一名是春秋时期的楚国令尹——孙叔敖,他以清正、贤能而受到百姓的爱戴,为当时社会中清官的典型代表。在在朝为官的数十年中,能够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禅定心态。作为一位位高权重的宰相,生活中极其朴实,甚至家中家徒四壁,连棺材都没有准备,妻儿都吃穿简朴,着实令人钦佩。
第二名是西门豹,不知道大家对西门豹是否还有印象,在中小学课程中,有一篇专写“西门豹惩治河伯娶妻”的迷信活动,其中表现了西门豹如何惩治信奉当地河伯迷信的主导人员。其实,西门豹对邺城的贡献远不止于此,他带领百姓修水渠,修筑很多利民工程,为邺城百姓做了很多贡献,也在一定程度上带领了百姓脱贫致富。
第三位是西汉时期的官员张汤,因审判陈皇后及处理淮南王、衡山王、江都王谋反等事情而得到汉武帝的重用,但是后来受朱买臣等人的陷害,汉武帝听信了谗言,张汤被迫自杀,在抄家之际发现张汤家所有财产并不超过五百金。
第四位同是汉武帝时期的官吏黄霸,他擅长对郡县的管理,在治理问题上,张弛有度,政绩傲然。后世常说的“龚黄”中的“黄”便是黄霸,“”龚黄”是“循吏”的典范,也可以简单理解为包青天之意。
第五位是狄仁杰,相信大家或多或少看到过以狄仁杰为人物主角的电影吧,他在勘察案件和断案方面有过人之及,十分受百姓的欢迎,武则天对他也甚是器重。
第六位是唐代的审讯高手徐有功,他一直任职审案官,他严格依法执法,正直清廉,平反了不少冤假错案,因刚直不阿的特性,对每一件案子都公平审理,所以也就不存在走后门解决案件的情况了。
第七位,北宋时期的包拯,北宋时期涌现了很多清官,但包拯在众多清官中算是较为突出的一位了,素有“铁面无私”之称,即使是在今天,也常用“包青天”一次来形容公正廉洁的官员。
第八位是明朝的海瑞,海瑞这个人十分体恤百姓,除掉正常的俸禄之外,他不会多拿一分钱,甚至还将俸禄全部捐出去,还经常“教唆”属下一起这样做,但是海瑞死的时候连棺材钱都没有,最后还是各位同事朋友一起凑钱安葬了海瑞。
第九位是汤斌,他的工作是治理漕运,这份工作是一个油水非常多的职位,因来往的商家多,很多时候商家们都会想通过贿赂使他们的从商之路更顺利一点,但是汤斌一生却未曾受贿,死后仅剩八两遗币。
第十位是清朝的于成龙,他因杰出的政绩和廉洁的作风受到康熙的器重,也因此受百姓的欢迎,他还受到康熙御赐的名号——“清官第一,天下第一廉吏”。死后建筑雕像以供祭祀。谥号清瑞。
正因为有这些清官所在,才有了一方百姓安定稳乐的生活,正因为有这些一心为公先驱者,才有了当代人从政的廉洁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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