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份我在周口市奇瑞4S店工作,在2010年12月份对老板说了辞职,但是发工资是却告诉我没写辞职报告

2010年10月份我在周口市奇瑞4S店工作,在2010年12月份对老板说了辞职,当时说过完年后要出去,过完年就不来了了,当时站长也答应了,而2011年2月份的时候,站长说还未找到人,让我再待段时间,我说行,就又待了11天,而11天后,来了个新人替我,当时我去工作的时候也什么都不懂,交接的时候我也只是把我自己尽量知道的东西交给她,而后我就离开了奇瑞,当时公司是欠我1个月11天的工资,而后在列工资表的时候却告知我未交接完工作擅自离岗,就以这个理由扣除我那1月11天的工资,请问,如果我去要,按照劳动法,能要回来么?
我Q:1152224675,麻烦知道的告诉我下,谢谢!

可以,你收集证据去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就可以了,而且是免费的。在申请仲裁前,还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一般经过这个程序,钱就会要回来。追问

当时我做的是索赔员的工作,1月份和2月份的时候由于其它愿因请假了好几天,但是这几天内发生了什么事我也不清楚,就在我交接完东西后,那位新索赔员往厂家寄送旧件时告知我少了好几样东西,我想问下,在这种情况下去要工资,能确保要的回来么?如果我去要工资后,他们说旧件是我弄丢的!要我赔偿,我应该怎么办?当时说去外地,为了等工资也把出去的事给耽误了,工资一般为25号发,

追答

你这些都不用和他理论,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把你的情况一说,就可以了,不行的话,在提请劳动仲裁,再不服可以起诉。诉讼费是10元,前面的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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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6
genjuiaodong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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