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你个人的人生感悟,做出你个人的回答!不要复制任何哲学家大师的,因为每个人的人生经验意识境界不同!我的感受是:爱情的对象总是最性感的,爱情凭借两人一见钟情时的火热延续,只能美好一段时间,冷了,散了,爱情对象绝对不是婚姻对象,适合恋爱的人未必适合婚姻,婚姻像是两个人为了繁殖后代事业而签署的合约一般,即使对方在婚后三百六十度大转变你也无权毁约!更纠缠上了双方地位、利益等关系,比爱情复杂的多了。
呃,我的异地恋因为工作问题最后以分手告终,但愿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