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个人离婚的问题

女的不能生育,但是婚前并没有告诉男方,两人结婚后由于感情不和离婚。当时两人决定男方给女放两万块钱,双方离婚,女方什么都不带走。但是离婚以后,女方偷摸把所有的家用电器发票、买房子的发票全部带走。现在男方要求女方反还买房子的发票,不给发票就不支付两万元钱。女方答应反还,甲方先期支付了1万块,但是女方依旧没有反还发票。女方起诉到法院,男方坚持要发票,法院判决男方支付女方剩余1万元钱,女方还要求,如果不按时支付,就要支付给女方5000元违约金。现在男方又支付了5000元钱,女方还是不反还发票,所以男方不支付剩余5000元钱,法院强制执行,男方又要支付5000元违约金,还要再支付5000元钱。这样的判决是否合理,如果上诉,应该从什么角度考虑好一些,男方是否有胜算?男方怎样才能把这5000元违约金避免开,并且如果要不回发票,也不能对男方的房子有所影响。如果发票要不回来,有什么办法可以追究女方的责任,这个发票是双方离婚后,女方带走的。女方一而再,再而三的纠缠,男方很闹心。
给钱倒是小事,我现在担心她手里拿着买房子的原始发票做文章,怕影响到我的房子,再一个就是觉得这个5000元的违约金太不合理了,我跟她要发票,她故意拖着我,然后等到给钱的日子一过,就到法院要求我给她违约金,这也太叫人憋气了。

  晕,小事一桩何必如此纠缠。

  购房发票,直接挂失得了。

  找开发商复印一下加盖财务章即可。

  约定给钱是具体的金钱标的,好执行,最好尽快给了,清清楚楚。跟这种连什么发票都要拿,又做不了什么文章的人,有什么好纠缠的。

  不用“担心她手里拿着买房子的原始发票做文章,怕影响到我的房子”,不影响,放心。房子、购房发票只要是你的名字,谁也搞不定。

  关于购房发票丢失:

  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二、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0-12
可以协议或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
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2个回答  2011-03-05
活该,谁让你离婚时不长心眼。该给的钱一分不能少,这是协议的内容,法院判决合法。
发票要不回来就要不回来,到卖房那地方去找吧,或者还房贷的银行那里也有的。追问

给钱倒是小事,我现在担心她手里拿着买房子的原始发票做文章,怕影响到我的房子,再一个就是觉得这个5000元的违约金太不合理了,我跟她要发票,她故意拖着我,然后等到给钱的日子一过,就到法院要求我给她违约金,这也太叫人憋气了。

追答

这没招,如果说原始发票你可以报案,证明不是你骗人了。

第3个回答  2011-03-05
1.房产证比发票重要
2.发票在女方手中不重要,重要的是谁是缴款人
3.所以不要太纠结了
第4个回答  2011-03-05
房子最重要的是产权证,发票关系不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