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於2006年6月花4万元买了一辆乙方(公交公司车),合同是8年。车辆每年花消自理(包括保险,申车)。每还应向乙方(公交公司)上交500元(私下约定实交300元)乙方(公司)负责工商,税务,车管费。但2007年1月却因车管费未交被扣两月。现甲方要求与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如何赔偿。还有没有更好的解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