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正办理离婚,3年前,他继承一套房子并过户到自己名下,离婚时这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题所述

婚姻存续期间,在夫妻一方获得遗产后,这部分遗产就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当然可以分割这部分财产。(除非被继承人明确指明只由一方继承)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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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19
秦兵房产建筑律师网答: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你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只要没有明确约定是归他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你可以分割该房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3-19
《婚姻法》规定: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不管是谁的名字,一般是一人一半 。 所以以一个专业律师的身份我告诉你:是的,属于
第3个回答  2011-03-19
应该属于 但可以证明你们独立分居 各自核算 除外
第4个回答  2011-03-19
不属于,因为是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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