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值是指以货币计算的生产、销售等经营产品和货物的总价值。
依照该法计算货值金额时应注意:
一、违法生产、销售、使用产品的货值金额是违法生产、销售、使用产品的单价与违法生产、销售、使用产品数量的乘积。
二、违法生产、销售、使用产品的单价,以违法者对产品(货物)的标价(单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计算。
三、违法生产、销售、使用产品数量,包括已生产、销售、使用的产品,也包括未出厂、未销售、未使用的产品。
货值金额应以产品的标价计算
要明确货值金额应以产品的标价来计算。《产品质量法》第72条规定,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产品的标价计算。
质检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货值金额”的计算问题予以明确:“货值金额是指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产品的数量(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与其单件产品标价的乘积。对生产的单件产品标价应当以销售明示的单价计算”。